一、惠阳图书馆(以下简称为本馆)为有效处理受赠文献特定此原则。
二、本馆由采编中心采编部负责处理受赠文献。
三、向本馆捐赠图书,应本着无偿、自愿的原则,本馆无义务参与捐赠者的商业宣传、广告等活动。
四、本馆接受社会各界人士、海外团体、机构、个人无偿捐赠,为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,有如下情形之一者恕不接收:
1、内容反动、低俗、暴力、淫秽;
2、内容失去时效性,不具学术参考价值;
3、盗版、无版权、有可能会违反著作权法;
4、内有注记、画线、破损、污渍、残缺;
5、有缺册的套书;
6、教材;
7、过期、缺期的期刊(惠阳地方期刊除外);
8、各种宣传、广告小册子;
9、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原则;
10、电子出版物受赠均适用以上各条;
五、本馆接收赠书后,均备专函致谢,并将赠书者登录本馆网页“赠书芳名录”。
六、本馆保留对受赠文献是否入馆藏的处理权。
七、本馆有权将收受赠书文献提供其它图书馆、社会团体、学校、公益机构进行交换、转赠之用途。
八、入馆藏的赠书按本馆一般图书处理程序编目上架。